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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综合科目”与“减负”

高考改革讨论
2000-10-17 来源:光明日报 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佟巧玲 我有话说

广东省2000年高考实行“3+X+综合科目”的模式,遭到了不少人的反对,认为“综合科目”增加了学生负担,有悖于“减负”精神。然而,如果我们对实施素质教育的精神实质有着正确而深刻的理解,就会发现上述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长期以来,重书本知识而忽视能力和素质的高考导向,使本应以铸就学生基本能力和素质为目的的中小学教育变成了单纯的知识灌输。这种“智育”的结果,表现为学生能力的智力化、智力的知识化、知识的记忆化、记忆的机械化。

实施“3+X+综合科目”模式,将综合科目作为必考科目,不仅能够克服中学生过分偏科的现象,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更重要的是,综合科目打破了学科界限,抛弃了死记硬背,遵循而又不拘泥于教学大纲,重在考察学生灵活运用所学各科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设置综合科目有利于学生能力和素质的培养,不仅不会增加学生的负担,反而有利于“减负”。设置“综合科目”和“减负”一样,是我国教育的方向性调整,都是为了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都要求基础教育转变教育思想,改革教育模式,实行启发式、讨论式教学,使学生对所学知识能够举一反三、融会贯通,激发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引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使教学目标更加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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